在本节内:
1. 流通程序
2. 一般图书馆用途
3. 其他的神学图书馆
4. 线上资源
5. 纪律处分
1. 流通程序
1.1 借阅
(a) 借阅额度
读者的借阅额度按照各自的借阅组别区分,有需要增加额度的读者必须咨询馆员。
全日制学生 |
十本 |
正在撰写论文的应届毕业生 |
十五本 |
部分时间/延伸课程/研究生 |
四或八本 (需申请图书馆会员) |
专任讲师 |
二十本 |
兼任讲师 |
十本 |
职员 |
八本 |
其他人士 |
四或八本 (需申请图书馆会员) |
(b) 读者必须出示学院的有效证件(或身份证/MyKad在适用的情况下)方能办理借阅,证件须为本人所持有,不得使用他人证件。
(c) 任何要外借之图书资源在完成借阅登记之前,均不可带离图书馆,违者将被罚款五十令吉。
(d) 所有借出的图书资源均由借阅者全权负责,若有逾期、污损、损坏或丢失(不论本人或他人所致),借阅者须承担罚款和赔偿责任。
1.2 借阅办法
(a) 一般借阅期限
开架图书 |
两周(讲师和部分时间的研究生,则一个月) |
视听资源(非“参考资料”) |
两周 |
(b) 短期借阅期限
红点标签的图书 |
一夜(隔天早上十一时之前需归还) |
注意:红点标签的图书是位于保留书区的课程指定读本,只限在馆内保留书区范围使用,若要带离保留书区,请务必在流通柜台登记借阅。每位读者一次只能从保留书区借出一本红点标签的图书,无论是要在普通阅览区使用或带离图书馆。
(c) 不提供借阅的图书资源
以下物品不可借阅,只能在图书馆中查看/使用。不得将其从图书馆或指定的指定区域搬移。
参考书和论文 |
普通阅览区 |
剪报和文章 |
普通阅览区(使用后请放回原位) |
期刊 |
普通阅览区(使用后请放回原位) |
档案文献 |
仅限档案室 |
视听资源 |
标记为参考资料的视听资源只能在视听室中使用。(请咨询图书馆工作人员)。 |
处理中或闭架的材料 |
请咨询图书馆工作人员,以讲师、研究生和撰写论文的学生所需的图书资源优先处理。 |
完成编目正在陈列的新书 |
仅限陈列区,新书的陈列期为一周,陈列期间不可外借,之后方可借出。 |
(d) 长假期间
长假(年中和年末)期间的借阅權益如以下所示:
在国内的全时间学生 |
四本 |
在国外的全时间学生 |
不予借阅 |
1.3 归还借阅的图书资源
(a) 借阅者有责任亲自归还所有借阅的图书资源(见1.1d) 。
(b) 所有的图书资源最迟必须在到期日归还或续借,否则将处以罚款。
短期借阅 |
每本每一小时一令吉 |
一般借阅 |
每本每一个工作日一令吉 |
(c) 所有的图书资源应确保在流通柜台完成归还程序,请勿将图书资源任意搁置在柜台。在完成程序之前,这仍属于借阅者的权责。
(d) 自动生成的借阅到期和逾期电子邮件通知是在线图书馆管理系统提供的额外非强制性服务。借阅者全权负责检查自己的借阅活动。图书馆对未送达或未收到自动生成的通知概不负责。
1.4 续借
(a) 在无其他读者要求或预约的情况下,已借出的图书资源可以续借最多两次。第二次续借过后,必须在到期日之前或到期日当天归还,无法进行第三次的续借。然而,若无其他读者要求或者预留,可以在归还后重新办理借阅。
(b) 图书资源应在到期日或之前续借,逾期将征收罚款。
(c) 续借是自助服务,可以通过线上办理。读者需要输入证件或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如有)。然而,若已逾期,仅能由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办理。
(d) 若所借阅的图书资源被预约,或借阅者的累计罚款金额高达甚至超过十令吉,续借将自动阻断。
1.5 预约外借中的图书资源
(a) 如果需要的图书资源正在外借中,读者可以通过线上预约,需输入证件或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如有)办理。图书资源被归还后,图书馆的借阅系统将发送自动化通知。
(b) 只有正在外借中的图书资源可以预约,无法预约可供借阅的图书资源。
(c) 每位读者最多可以预约两册图书资源,如要取消预约请洽图书馆工作人员。
(d) 经预约的图书资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领取,否则将会重新上架。
短期借阅 |
当天 |
一般借阅 |
两个工作日以内 |
1.6 催还
(a) 当图书资源成为指定的读本,图书馆保留在必要时催还的权利,特别是需要移架到红点书区的时候。
(b) 如果有其他读者要求,可以随时召回续借中的图书资源。
(c) 图书资源一经催还,必须在两个工作天以内归还,违反者将视为逾期以及将征收适当的罚款。
2. 一般图书馆用途
2.1 个人行为
(a) 出于对工作人员和其他读者的尊重,读者在图书馆的时候应保持适当的行为规范。
(b) 为了不干扰正在学习或进行研究的读者,图书馆应全天候保持安静。
(c) 可播放声音的装置(例如手机、笔记本电脑)在图书馆中必须保持静音模式。读者不得在图书馆使用这些装置进行语音对话以及有声播放。
(d) 读者在图书馆的办公时间(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使用图书馆必须遵守马来西亚神学院的衣着规范。
(e) 制造骚乱的读者将受到口头警告,如果持续违反,将被逐离图书馆。
2.2 图书馆设施和馆藏的维护
(a) 为了降低图书馆的湿度和灰尘水平,以及地毯和镶木地板的磨损,读者必须将鞋子留在外面,不得穿鞋进入图书馆。
(b) 为了避免对馆藏、地毯或镶木地板造成意外损坏,不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包括水瓶)带入普通阅览区和各个馆藏室。
(c) 出于安全考虑,背包不允许携带至图书馆的主要区域。背包(须取出贵重物品)可寄放在图书馆入口处的柜子上,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不对读者的任何财物损失负责。
(d) 为了协助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和其他读者轻松地找到所需的图书资源:
i. 图书应在阅览或使用后放回书架上的正确位置,图书馆工作人员保留清理桌面上或木柜上闲置图书资源的权利。
ii. 期刊在阅览或使用后请放回原处。
iii. 剪报和文章应在使用后放回正确的文件夹、箱子和架子。
(e) 请爱惜图书馆资源,不以任何方式破坏。勿任意在图书和期刊涂写注记(即使是使用铅笔)。也不可折页为标记,请善用自己的书签。
(f) 图书馆提供的设施包括:
i. 打孔胶圈装订机:自助服务,胶圈和封面可以向图书馆工作人员购买。
ii. 护贝机:自助服务,护贝胶膜可以向图书馆工作人员购买
iii 无线网络:请向资讯负责人询问登录资讯。
iv. 影印机:自助服务,一页十仙,请向图书馆工作人员购买价值二十令吉、三十令吉或五十令吉的影印卡。
(g) 影印会缩短书刊的寿命。因此,除非必须,否则并不鼓励影印。若非要影印,读者在影印时不得用力按压书脊,这会对书籍造成损坏。读者必须遵守1987年版权法令,最多只能影印一本书刊的百分之十或单个章节。任何超出此范围的影印均构成触犯1987年版权法。
(h) 影印档案文献必须获得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许可。
(i) 读者应小心对待所有的设备、设施以及馆藏。读者需要对图书馆财物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进行赔偿。
(j) 遗失、污损或无法修复的损坏的罚款根据更换物品的成本计算,包括邮费和包装费,加上上述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管理费。若加总的金额低于十令吉,将收取最低十令吉的罚款。
(k) 若遗失的物品已绝版,将按照物品的价值而收取罚款(最低五十令吉)。
(l) 若损坏的物品还可以修复,读者须承担维修费加上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十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多,以较高的金额为准。
(m) 若污损或无法修复的物品无法更换,将根据该物品是否可以继续流通而收取罚款。如果该物品依然堪用,将征收二十令吉的罚款。如果该物品必须废弃,则将按照无法更换的遗失物品征收费用。
2.3 付款
(a) 图书馆的款项或罚款须当场支付,否则将导致停止借阅权或限制使用图书馆的设施,或两者兼施。
(b) 全日制学生必须在每学期结束前归还所有借阅的图书资源并付清任何未偿还款项。同时必须呈交清零表格让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以核实所有的借阅和欠款均已还清。
(c) 无法在毕业日之前还清借阅和未偿还款项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将被扣留,直至借阅和未偿还款项还清为止。
3. 其他的神学图书馆
3.1 互惠关系
在适当的情况下,马来西亚神学院图书馆与马来西亚神学院校协会(MATS)成员机构在图书馆服务上有着互惠关系。以下是MATS的机构成员:
(a) Alpha Omega International College, Petaling Jaya 新全国际学院, 八打灵再也
(b) Bible College of Malaysia, Petaling Jaya 马来西亚圣经学院, 八打灵再也
(c) Borneo Theological Seminary, Namaus
(d) Malaysia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 Penang 马来西亚浸信会神学院, 槟城
(e) Malaysia Bible Seminary, Kuang 马来西亚圣经神学院, 轰埠
(f) Malaysia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eminary, Lawas
(g) Malaysia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eminary, Miri
(h) Malaysia Tamil Bible College, Nilai
(i) Methodist Theological School, Sibu 卫理神学院, 诗巫
(j) Sabah Theological Seminary, Kota Kinabalu 沙巴神学院, 亚庇
(k) St Paul's Theological College Malaysia, Kuala Lumpur 圣保罗神学院, 吉隆坡
(l) AGST Alliance
(k) Tung Ling Seminary, Subang Jaya 东岭神学院, 怡保
(l) Tyrannus Online Seminary 泰然诺在线神学院
3.2 设施的使用
马来西亚神学院的讲师和学生可以使用上述的机构的图书馆,需遵守以下条款:
(a) 马来西亚神学院图书馆必须通知其他机构的图书馆馆员,并提供介绍信。
(b) 设施的使用受到所访问之图书馆的政策约束,以及不包括借阅与互联网的使用。
(c) 若获得借阅许可,也受到所访问之图书馆的政策约束。
3.3 文献传递
马来西亚神学院的讲师和学生可以从上述机构的图书馆请求文献传递,需遵守以下条款:
(a) 请求仅开放于撰写论文的学生,以及正在准备课程或论文的讲师。
(b) 相较于纸本文献,以电子文献传递为优先选项。
(c) 纸本文献的列印、邮费和处理费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款项由马来西亚神学院图书馆收取并支付给提供文献的图书馆)。
3.4 馆际互借
目前,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神学图书馆之间没有馆际互借协议。
4. 线上资源
马来西亚神学院的教职员工、学生和校友可以访问各种订阅的线上资源,需遵守条款。访问仅供个人使用,请联系马来西亚神学院图书馆进行登记。
5. 纪律处分
5.1 图书馆将对不遵守图书馆的条规的读者采取一些纪律处分,这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赔款、中止权益和吊销会员资格。
5.2 纪律处分可以向图书馆馆员提出上诉,必要时馆员应咨询学生主任或院长。
[更新: 2024年10月]
注:若中英文版本的含义有任何冲突或差异,以英文版本为准。